阅读新闻

国税总局副局长:开征物业税问题需进一步研究

[日期:2007-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清理土地增值税工作是否受阻?物业税近期是否征收?一段时间以来,围绕这两项重要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产生了众多疑问和猜测。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昨日对此明确表示,国家税总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会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的贯彻落实。

  但是,开征物业税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宋兰是27日作客中国政府网回答网友提问时作如上表述的。

  去年底,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今年2月1日开始执行。但由于有些地方的配套措施没有及时出台,加之此前有媒体报道个别房地产开发商集体上书抵制清算土地增值税,所以市场一度猜测清理土地增值税工作严重受阻。

  但昨日宋兰否认这种看法。她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都较长,不少项目还采取分期开发或滚动开发的方式,且财务核算较复杂,清算和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因此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清算管理办法并开展清算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需要根据项目开发完成的情况进行,因此每个项目清算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她指出,目前各地都在开展这项工作,对项目实施具体清算后,就会有税款的“多退少补”。

  宋兰明确强调,国家税总和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会进一步抓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细则的贯彻落实。

  3月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两会期间作财政预算报告时提到“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由于消息人士透露,国税总局此前已经在几个城市开始物业税的模拟试点,进行“空转”,所以市场中有观点猜测,也许一段时间以内物业税就会全面开征。

  宋兰说,开征物业税,一方面可以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进一步贯彻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确立一个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扩大地方税的收入规模;同时,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何鹏)



阅读:
录入:admin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物业服务标准》征求意见 应阻止小贩进入小区
下一篇:物业税能否降房价引争议 任志强向左潘石屹向右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我饰我家网 | 慧聪房产网 | 北京租房网 | 北京地产网 | 中国房产团购网 | 搜房网 | 焦点房地产网 | 人民网房产 | 中国安防网 | 21CN房产频道
新浪房产 | 和讯房产 | 千龙房产 | 地产互动 | 大中华别墅网 | 大中华地产网 | 北京房地产网 | 中国地产投资网 | 58房产网 | 中国建设招标网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 第一房网 | 观点地产 | 亿房网 | 楼市杂志 | 中国房地产报 | 地产中国 | 中国会展信息网 | 中国家居网 | 中国灯具采购网
中国写字楼中心网 | 中国经济网房地产频道 | 生活房市网 | 房产之窗网 | 中国土地一级开发网 | 焦点装修家居网 | OK房产频道 | 365地产家居
无忧房产网 | 天天房展 | 中国新闻网房产频道 | 美好家园 | 淘房网 | 北京物业网 | 中国安防展览网 | 海南房产新浪网 | 天津租房网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网站律师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10-62985028     法律顾问:陈明哲(律师)
版权所有© 北京博文天地国际广告有限公司